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什么要求?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要备案吗?去哪里备案?
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如公司与其分公司在同一机关登记的,无须办理备案手续)。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公司已经取得许可资格了,分公司可以不办理吗?
不可以,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