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私营企业补报年报后,工商系统没有补报信息,为什么呢

悬赏:10 河南崔崔 分类:企业查询 地区:平顶山市 浏览 1661 次 2016-12-21
公司2014.2015忘记年报,提交公式、补报后,去工商局提出移出异常名录申请,然后工商局办公人员查询网上补报信息时,系统内依然没有显示我们的补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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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你确定补报完成了吗?? 年报结果查询方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点击左下角“合作社/个体户/企业公示信息” 8、查看年报结果 9、点击查看各年份详细年度报告 10、没有显示就是还没有公示成功,有就是公示通过了!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后果: 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同时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 企业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并对其企业法人、负责人在银行信贷、投融资、合同签订、海关签证、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就是查询显示没有补报信息。但是我进入企业信息填报,显示两年都为“已公示”呀?显示是2016.12.18日提交公示的
    2016-12-21
    那你把这个截图打印出来作为证明,看能不能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016-12-21
    这种情况我也没遇到过,具体问现在的工作人员!!
    2016-12-21
    具体请咨询现场的工作人员!!
    2016-12-21
    对了,感觉她这个非公司私营企业的年报界面和公司的年报界面不一个样呀?打印出来的年报没有那个封皮
    2016-12-21
    问了,他们说不知道怎么回事,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让再等等
    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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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你直接咨询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就好了,问问他们是怎么回事!
    他们说不知道怎么回事,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让等两天看看
    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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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你打电话咨询下!! 平顶山市工商局 0375-2588161(企业) 0375-2588075(个体、农合) 0375-2588080(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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