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变更股东,是否需要交印花税

啦啦小贝 分类:记账报税 地区:北京市 浏览 2889 次 2017-05-17
原为1人股东,现变更为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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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花税需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双方分别贴花,即A、B、C各在其转让股权合同上贴花,D需要在三份合同上贴花。 个税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纳税义务人是D,应纳税所得额=转让价格-(历史成本+与转让有关的费用) ,如果平价转让或低于历史成本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零不交税,但税务机关需要核实此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符合的话会要求当事人按照公允价格来计算转让价格进行纳税调整,调整后一般要补税。
    原来公司注册后未从事经营活动,原为A个人独资公司,现在进行股权转让,无转让价格,新股东为2人B、C,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000万,减至1000万,请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缴纳主体?缴纳主体的计税依据是什么?谢谢!
    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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