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铸源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匿名 分类:工商注册 地区:天津市 浏览 2121 次 2018-09-05
公司是否涉嫌传销?醋蛋液是否确有疗效?如果被骗,怎样维权
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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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拨打12315咨询。 天津铸源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许德宇 注册资本: 108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1994-07-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6005838520 纳税人识别号: 911200006005838520 注册号: 120224000018847 组织机构代码: 600583852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核准日期: 2018-08-10 登记机关: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地区: 天津市 英文名: - 曾用名 天津铸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同源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美通药业有限公司 参保人数 67 人员规模 100-499人 营业期限 1994-07-27 至 2034-07-26 企业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1号路 查看地图 附近公司 经营范围: 保健品技术研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具体产品以食品卫生许可证批准的为准);织物清洗剂、家用硬表面清洁剂生产经营;饮料制造及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生物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直销经营;包装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塑料制品批发兼零售;家用通风电器、水处理设备、日用百货、化妆品、食品、不锈钢制品、厨房用具、乳制品的销售;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家具、珠宝首饰、床上用品的销售。(具体产品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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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心怡

徐心怡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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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销公司名单查询:http://www.xiechuangw.com/ask/question/969.html 传销的特征是: 1、介绍加入,即必须通过传销员介绍,才能加入传销队伍,取得传销员资格,同时只要成为传销员,就可以获得推荐其他人员加入传销队伍的资格。并且这种加入还伴随着交纳费用或认购价格虚高的产品乃至三无产品。 2、组成网络,介绍加入的目的是通过这种介绍,形成“上线”、“下线”隶属关系,组成传销网络。 3、复式计酬,传销员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取报酬,也可以以其介绍加入的传销员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获得报酬,还可以从其亲自介绍加入的传销员再介绍加入的传销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这也是维系传销网络的重要基础。 在具体实施传销行为过程中,一般呈现出以下行为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销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传销行为,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司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属于传销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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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要维权可以拔打12315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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