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下当地工商部门为准
    2022-06-22 回答:2 1616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一般1-3个工作日,这个网站只是预先核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名没有相关
    2022-06-22 回答:2 553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请参考企业年报流程:http://www.xiechuangw.com/chaoyang/nb/(含有申报入口) ㈠、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㈢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2022-06-22 回答:2 623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101MA59WB674N 企业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珺业贸易商行 经营者 温凤英 登记状态 在营(开业)企业 成立日期 2007-11-22 复制 核准日期 2020-09-10 组织机构代码 MA59WB67-4 工商注册号 440104600669596 纳税人识别号 92440101MA59WB674N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 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矿泉工商所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121号安华美博城主楼首层第70号铺 附近企业 复制 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美容用品。 复制
    2022-06-22 回答:2 733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需要的
    2022-06-22 回答:2 574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00MABNKD6U67 企业名称 浙江兆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超 登记状态 存续 成立日期 2022-05-24 注册资本 320000万元人民币 核准日期 2022-05-25 组织机构代码 MABNKD6U-6 纳税人识别号 91331100MABNKD6U67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2022-05-24 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5号楼11层-363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玻璃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复制
    2022-06-22 回答:1 534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你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里面“企业信息填报”中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会出来的
    2022-06-22 回答:1 485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可以打开,你多尝试几次
    2022-06-22 回答:2 787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年报结果查询方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找到“企业年报信息” 8、查看年报结果 9、点击查看各年份详细年度报告 10、没有显示就是还没有公示成功,有就是公示通过了!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后果: 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同时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 企业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并对其企业法人、负责人在银行信贷、投融资、合同签订、海关签证、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2022-06-22 回答:2 732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请参考:http://www.xiechuangw.com/fuzhou/yc/ 根据不同经营异常情形移出流程如下: 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2-06-22 回答:2 557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陈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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