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名称 大连五洋塑料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59926167 注册号 210200000369424 经营状态 吊销,未注销 所属行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成立日期 2005年01月26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2005年01月26日 - 2015年0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 徐成友 发照日期 2006年06月28日 注册资本 60万 登记机关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砬子山村 经营范围 塑料制品加工***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来源于工商部门仅供参考!要合作或者找工作等请多方面考察,预防被骗! 公司怎么样是否可信请自己多方面考察,有工商登记也可以是骗子公司。就像人一样,有身份证同样有好人有坏人! 工商登记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 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3、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4、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5、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6、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7、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 8、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1、两者的行为主体不同。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主动行为;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的主动行为。 2、两者的性质不同。吊销是因企业违法行为而导致的一种行政处罚;注销则是企业终止的一种正常法律行为。 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吊销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行人带来一定限制,甚至应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注销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结束公司主体资格,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后果,即使原股东有人冒用公司名义继续开展活动也与原公司其它股东无关。 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注销的,法人代表将会有以下影响: 1、不能贷款; 2、不能办移民; 3、不能领养老保险; 4、公司每年会被税务局罚款2000-10000元; 5、会被阻止出境; 6、列入工商黑名单,以后不能再担任法人代表。 如发现经营状态为:“迁入”、“迁出”的,一定要核实一下实际的办公地点是否和工商上的一致。 如企业状态为:“停业”“清算”“注销”“吊销”的,请勿与其合作。 提示“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什么意思: 有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7-11-03 回答:3 1945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1 不赞同TA的回答:0
  • 济宁市任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11-03 回答:3 1170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带上营业执照和公章带工商局补报就好了! 请参考企业年报流程:http://www.xiechuangw.com/xian/nb/(含有申报入口) ㈠、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㈢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2017-11-03 回答:2 1680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需要办理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需要准备企业资产和人员的证明材料,另外还有企业的基本材料。具体包括的手续有:   一、资产证明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企业人员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职称证件或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2、企业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证书、作业人员上岗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三、基本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生产经营用房屋产权证明;(如租赁办公场地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施工劳务资质标准。   第一,企业资产:   (1)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第二,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第三,承包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其次,我们针对上述的施工劳务资质标准进行分析。   施工劳务资质标准明确施工劳务资质不再划分类别与级别,取消了承包范围的限制,明确“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劳务序列方面,提高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办理要求,具体如下:   一、取消了原先对注册资本金10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要求,但是增加了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的要求。   二、明确强调施工劳务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既是为了规范和减少目前建筑市场上出现的“空壳”劳务企业,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对劳务作业工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保障。   三、明确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相比旧资质标准“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要求相比明显提高。   四、提高了对持证上岗人员和考核或培训合格人员的要求。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五、取消了对“工程业绩”、“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和“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这三项指标的具体要求。   劳务分包公司在办理资质时要特别注意,不再有劳务分包资质,而是施工劳务资质。
    2017-11-03 回答:3 2656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四、五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2017-11-03 回答:3 1499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在哪里提交到哪里查询去的
    2017-11-03 回答:2 725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请参考:http://www.xiechuangw.com/changzhou/yc/ 根据不同经营异常情形移出流程如下: 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7-11-03 回答:3 1123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您好! 河南商洛网上核名网址:http://222.143.24.148:9081/ICPSP/nameApp.html?page=1 1、本栏目只受理河南省行政区划内企业(包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名称网上预先核准申请。 2、申请的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构成,不得缺项,另外,当组织形式选择“其它”时,需要填写下方文本框中内容,否则无法合成名称。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半角的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等,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4、行政区划可以使用全称(如河南省、郑州市),或简称(如河南、郑州),但不得使用豫、郑、汴等表述,行政区划可连用(如河南省郑州市、河南平顶山),由最高级别行政区划工商局核准,市辖区不得单独使用,应与市名连用(如郑州市二七区)。 5、字号由两个以上汉字或数字组成,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作为字号。 6、冠“河南省”或“河南”的企业名称,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100万元或以上。 7、同时申请多个名称时(最多四个),工商机关将按照顺序审查,只有上一个名称审查不能通过时,自动审查下一个,直至所有申请的名称都不能通过审查时,退回此次申请。 8、网上企业名称预核准自网上审核通过之日起15日内,委托人应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工商机关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该名称的网上预核准将自动作废;网上企业名称预核准申请被驳回的,相关信息将保留15天,请及时登录公众服务平台查询申请办理结果。
    2017-11-03 回答:4 1198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如何查询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如果是异常企业,上方会显示很明显的红色,同时会被标注“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字样。 8、点击“经营异常信息”查看异常原因,或者点击“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9、点击后可以查看到,列入异常时间、列入异常名录原因、作出列入机关、移出异名录原因等信息。 10、没有显示就是没有异常! 一般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7-11-03 回答:3 1262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哪些企业及企业集团可以在名称冠以“山东”或者“山东省”字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设立企业或新设立企业,可冠省名: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 (2)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省政府或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认定的文化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农林牧渔类企业、经济鉴证类企业;已取得资质证书或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类社会中介机构;中央企业直接投资设立或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的企业,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投资设立的出资额占50%以上的企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近三年中一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省级民营科技企业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持有驰(著)名商标;经国家或者省有关部门鉴定,开发的新产品属填补国内或者省内空白;省政府批准设立;列为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技开发项目;省政府另有规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团公司,可冠省名: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6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3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以上的。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其分支机构名称可使用“山东”字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的;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名称的。 (6)省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7-11-03 回答:2 2164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陈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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