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工商局信息科查询吧
    2017-11-02 回答:3 2994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2 不赞同TA的回答:0
  • 一、关于将住宅楼内的房屋作为住所登记注册的规定 为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的登记管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公司注册时,将住宅楼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住所使用证明。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其租赁的公有住房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并由本人在登记申请表“住所使用证明”页“产权人签字”处签字,但该签字不具有证明产权归签字人所有的效力。以其购买单位房改房作为经营住所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购房发 票的复印件。 (二)《住所登记表》 《住所登记表》作为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而作出的承诺,其承诺内容应当是:知悉并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遇有拆迁服从配合,携创网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 公司注册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股东(出资人)签字盖章。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自然人签字。 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三)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其《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应当是由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并包含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使用立项为住宅,但实际建设为办公用房屋或者写字楼作为住所的,由其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包含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二、关于使用临时住所证明公司注册的规定 为有效解决无证照经营问题,对住所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而申请从事经营活动的,经区县政府批准,授权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出具《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人可持《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申请登记注册。 (一)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的基本要求。 1.《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应当由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乡镇政府、其他部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颁发。 2.《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 3.《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可暂时作为生产经营的备案材料。但不作为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证明和房屋、土地拆迁补偿的依据。 4.《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主要内容。 (1)房屋的使用人、房屋地址、住所证明的使用期限、编号等。 (2)临时住所证明的用途、注意事项及失效事由等。 (3)由住所的使用人与提供人签署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届满,该住所需继续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的,应在有效期届满20日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有关经营证照续期手续。续期后的经营证照有效期与《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相同。 (二)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的适用范围。 1.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但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十四项、十五项的规定办理。 (三)《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工商注册。 以属于临时住所使用证明适用范围的建筑物为住所的,可持《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有效期内核发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上予以注明。 申请人提交的住所证明文件包括: 1.《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住所使用人与产权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经营范围涉及许可事项的,申请人提交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部门在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上明确同意意见的,即予以办理登记注册。 三、关于其他住所(经营场所)的工商注册问题 申请人将下列房产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下列相应的住所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办理登记注册。 (一)使用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二)使用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三)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四)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五)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六)利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利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八)利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九)利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十)利用中央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十一)利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十二)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十三)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十四)对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十五)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十六)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其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七)其他依法出具的有关住所证明。 虚假注册地址的定义 现在有部分非法公司或者个人,制造、编造假地址欺骗工商,取得工商登记,这样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如果是虚假注册地址,会遭到罚款,直至吊销执照。所以企业找公司注册地址一定要找合法的公司注册地址。希望广大创业者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或方便,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居民楼注册怎么盖章? 住宅楼注册需要居委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盖章,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有的区现在可以盖章,有的区盖不了章。如果实在盖不了章的话,只能购买有的物业公司在工商局备过案的地址,千万不能购买虚假的地址用来注册.
    2017-11-02 回答:3 4456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1.提供下名称,我帮你查询下,看能不能查询到,最好的方式是带上身份证到工商局的信息科查询
    2017-11-02 回答:3 4548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个体工商户设立 1.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 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5.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8. 在选择的类型 □ 中打√。 9.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2017-11-02 回答:3 7743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017-11-02 回答:3 3371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1 不赞同TA的回答:0
  • 可以的。 经营范围含有:户外活动服务
    2017-11-02 回答:3 1132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只能查询到企业的基本信息
    2017-11-02 回答:3 3586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不行的,需要公司法人上申请的
    2017-11-02 回答:3 1063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1 不赞同TA的回答:0
  • 主体名称 沈阳市弹簧一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6117978037R 组织机构代码 117978037 注册号 210131000019820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成立日期 1984年03月26日 公司类型 集体所有制 营业期限 1984年03月26日 - 长期 法定代表人 叶文 发照日期 2017年02月28日 注册资本 333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 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开发二十一号路2甲 经营范围 弹簧、汽车配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来源于工商部门仅供参考!要合作或者找工作等请多方面考察,预防被骗! 公司怎么样是否可信请自己多方面考察,有工商登记也可以是骗子公司。就像人一样,有身份证同样有好人有坏人! 工商登记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 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3、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4、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5、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6、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7、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 8、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1、两者的行为主体不同。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主动行为;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的主动行为。 2、两者的性质不同。吊销是因企业违法行为而导致的一种行政处罚;注销则是企业终止的一种正常法律行为。 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吊销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行人带来一定限制,甚至应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注销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结束公司主体资格,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后果,即使原股东有人冒用公司名义继续开展活动也与原公司其它股东无关。 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注销的,法人代表将会有以下影响: 1、不能贷款; 2、不能办移民; 3、不能领养老保险; 4、公司每年会被税务局罚款2000-10000元; 5、会被阻止出境; 6、列入工商黑名单,以后不能再担任法人代表。 如发现经营状态为:“迁入”、“迁出”的,一定要核实一下实际的办公地点是否和工商上的一致。 如企业状态为:“停业”“清算”“注销”“吊销”的,请勿与其合作。 提示“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什么意思: 有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7-11-02 回答:3 1385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济南网上核名网址:http://124.128.84.60:7001/iaicweb/login.jsp 步骤: 1、先注册一个账号 2、点击>企业登记 3、点击>变更、备案登记 4、录入注册号/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 5、查看>需要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说明 ,系统会列出当前企业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点击下一步 6、填写相关材料,依次录入各个页面的相关信息。 7、信息提交至工商局预审
    2017-11-02 回答:3 1690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1 不赞同TA的回答:0
陈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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