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最好提前咨询下当地工商部门,以工商部门的答案为准
    2017-10-23 回答:2 979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酒店用品、日用品、电子产品、五金电器、服装、箱包、工艺品、运动用品、纺织品、家居用品、办公用品、灯饰、电脑及周边设备、木制品、玩具、皮革制品、化妆品销售及网上销售;
    2017-10-23 回答:3 12647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6 不赞同TA的回答:0
  • 一般查询不到,不过你可以尝试下通过查询系统查询的。 企业查询方法: 查询网址:http://www.xiechuangw.com/chaxun/ (进入企业所属地区) 如果不太清楚企业的全称是什么!可以只输入字号查询。 举例如:深圳互脸网服务公司,只需输入“深圳互脸网服务公司”或者“互脸网服务公司”查询即可!
    2017-10-23 回答:3 1233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1 不赞同TA的回答:0
  • 如:货物运输。摩托车修理;汽车、摩托车、农机配件及建筑材料的销售;农副产品的购销;货车挂靠服务。
    2017-10-23 回答:2 2543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变更股权就好了,到所属的工商部门操作
    2017-10-23 回答:3 2022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1 不赞同TA的回答:0
  • 您好! 没有查到您提供的企业名称! 请确认名称是否正确! 企业查询方法: 查询网址:http://www.xiechuangw.com/chaxun/ (进入企业所属地区) 如果不太清楚企业的全称是什么!可以只输入字号查询。 举例如:深圳携创网股份有限公司,只需输入“深圳携创网”或者“携创网”查询即可!
    2017-10-23 回答:3 1234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查询不到,需要带上身份证去工商局大厅查询的
    2017-10-23 回答:4 1237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运城网上核名:http://202.99.222.99:9080/ICPSP/index.action (请先注册账号!) 一、新注册用户,首先进行名称查重和名称预先申请信息填写。 二、企业名称申请登记原则。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①、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②、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③、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④、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⑤、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⑥、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①、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②、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所从事行业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③、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④、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⑤、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三、名称不予核准说明。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四)、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2017-10-23 回答:2 786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连云港网上核名注册系统:http://www.lyggsj.gov.cn:9005/onlineRegNew-web/userManage/net_user_login.jsp 找到企业设立,先选择公司,输入“名称预先核准号”,然后按照填写资料就可以啦!! 名称预先核准号是您向工商部门申请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工商部门发放给你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载明的名称核准号,其格式是******M******,其中M应大写,请准确输入。
    2017-10-23 回答:3 1473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017-10-23 回答:3 2467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陈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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