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报结果查询方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找到“企业年报信息” 8、查看年报结果 9、点击查看各年份详细年度报告 10、没有显示就是还没有公示成功,有就是公示通过了!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后果: 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同时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 企业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并对其企业法人、负责人在银行信贷、投融资、合同签订、海关签证、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2017-08-03 回答:3 2137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如:XXX债权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应收账款担保债权凭证(合同)转让和回购业务。
    2017-08-03 回答:3 1983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你好! 带上公司全部资料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办理就可以!! 企业在办理申请换照时,工商部门将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在营业执照统一码中沿用。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申请人应提交未办理相关证书的《申明》。 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过渡期: 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 (1)工商局办理需要的资料清单 “三证合一”换证所需材料清单 、持有的老版本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持有的老版本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持有的老版本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持有的老版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持有的换发证照申请书;(到工商局领取) 、持有的老版本联络员信息表; 温馨提醒: 1、如果企业有遗失证照的,应当提交在地级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公告报样。 2、未办理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需要提交如下申明资料。 申 明 本企业名称: 注册号: 成立日期: 本企业现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换照登记,因本企业成立至今 仍未办理 无需办理: 国税税务登记证 地税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所以未能提供上述部门的证件。 本企业已知悉广东省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了解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意义和作用。 本企业上述申明内容真实。如虚假申明,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签字: 申明日期: (2)国税局办理需要的资料。 、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新刻好的公章(记得税务登记证号码变了,发票章也要改了); 、税务登记变更申请书;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部分税局要求资料; (3)地税局办理需要的资料。 、同国税相同,但是表格有点不一样。 (4)银行资料变更 、按照当地银行的标准执行,但不外乎也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公章、印鉴卡、法人章、财务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7-08-03 回答:3 1889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咨询下当地工商部门吧。 拉萨市工商局联系方式 电话:0891-6325003、6385811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夺底南路6号 消费投诉电话:0891-12315
    2017-08-03 回答:3 1262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更加你的公司的电子章程的编号来填写,公司章程里面有序列号的
    2017-08-03 回答:3 11759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1 不赞同TA的回答:9
  • 年报结果查询方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找到“企业年报信息” 8、查看年报结果 9、点击查看各年份详细年度报告 10、没有显示就是还没有公示成功,有就是公示通过了!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后果: 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同时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 企业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并对其企业法人、负责人在银行信贷、投融资、合同签订、海关签证、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2017-08-03 回答:3 1886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1 不赞同TA的回答:0
  • 聊城网上核名网址:http://218.56.165.56:7001/iaicweb/login.jsp (先注册一个账号) 网上核名须知: 一、网上申请企业名称,公司地址在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以及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的,“拟登记机关”必须选择“聊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地址在县里的,拟登记机关选择对应的县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办理公司的,企业名称必须为“XXX有限公司”或者“XXX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普通合伙企业的,名称应该为“XXXX厂、XXXX销售中心”等。 三、公司注册资本低于一百万的,名称应当为:聊城市XX区XX有限公司或者XX县XX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一百万以上的,名称可以为:聊城市XX有限公司或者聊城XX有限公司。 四、公司名称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分类+组织形式 例如:聊城市东昌府区 蓝帆 服饰 有限公司 必须按照这个格式填写公司名称。 五、申请公司的,企业类型应当选择“有限责任公司”。 六、注册资本不能为0。 七、填写出资信息时,凡是个人出资的,出资人类型选择“自然人股东”;企业出资的,出资人类型选择“企业法人”。 八、分公司不需要办理名称核准,直接申请设立登记。
    2017-08-03 回答:3 1873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1
  • 年报结果查询方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找到“企业年报信息” 8、查看年报结果 9、点击查看各年份详细年度报告 10、没有显示就是还没有公示成功,有就是公示通过了!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后果: 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同时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 企业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并对其企业法人、负责人在银行信贷、投融资、合同签订、海关签证、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2017-08-03 回答:3 812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是的,不过一般都是季报,显示出来就报就好,如果觉得月报麻烦就去税局咨询下,能不能改为月报
    2017-08-03 回答:2 1648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四、五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2017-08-03 回答:3 1015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陈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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