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名称: 上海卓丽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55035797 注册号: 310114000805088 经营状态: 存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3-10-16 法定代表人: 孙菊明 营业期限: 2003-10-16 - 2033-10-15 注册资本: 50 万人民币 发照日期: 2003-10-16 登记机关: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企业地址: 嘉定区安亭镇方黄公路7735号F55室 经营范围: 从事生物制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橡塑制品、汽车配件、广告材料(除危险化学品)、文具用品、办公用品、服装鞋帽、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皮革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来源于工商部门仅供参考!要合作或者找工作等请多方面考察,预防被骗! 公司怎么样是否可信请自己多方面考察,有工商登记也可以是骗子公司。就像人一样,有身份证同样有好人有坏人! 工商登记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 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3、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4、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5、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6、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7、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 8、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1、两者的行为主体不同。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主动行为;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的主动行为。 2、两者的性质不同。吊销是因企业违法行为而导致的一种行政处罚;注销则是企业终止的一种正常法律行为。 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吊销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行人带来一定限制,甚至应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注销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结束公司主体资格,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后果,即使原股东有人冒用公司名义继续开展活动也与原公司其它股东无关。 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注销的,法人代表将会有以下影响: 1、不能贷款; 2、不能办移民; 3、不能领养老保险; 4、公司每年会被税务局罚款2000-10000元; 5、会被阻止出境; 6、列入工商黑名单,以后不能再担任法人代表。 如发现经营状态为:“迁入”、“迁出”的,一定要核实一下实际的办公地点是否和工商上的一致。 如企业状态为:“停业”“清算”“注销”“吊销”的,请勿与其合作。 提示“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什么意思: 有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7-07-14 回答:3 1418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需要咨询下当地工商部门。
    2017-07-14 回答:3 916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补报就可以!!!
    2017-07-14 回答:4 1786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一、关于将住宅楼内的房屋作为住所登记注册的规定 为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的登记管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公司注册时,将住宅楼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住所使用证明。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其租赁的公有住房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并由本人在登记申请表“住所使用证明”页“产权人签字”处签字,但该签字不具有证明产权归签字人所有的效力。以其购买单位房改房作为经营住所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购房发 票的复印件。 (二)《住所登记表》 《住所登记表》作为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而作出的承诺,其承诺内容应当是:知悉并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遇有拆迁服从配合,携创网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 公司注册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股东(出资人)签字盖章。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自然人签字。 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三)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其《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应当是由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并包含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使用立项为住宅,但实际建设为办公用房屋或者写字楼作为住所的,由其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包含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二、关于使用临时住所证明公司注册的规定 为有效解决无证照经营问题,对住所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而申请从事经营活动的,经区县政府批准,授权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出具《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人可持《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申请登记注册。 (一)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的基本要求。 1.《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应当由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乡镇政府、其他部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颁发。 2.《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 3.《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可暂时作为生产经营的备案材料。但不作为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证明和房屋、土地拆迁补偿的依据。 4.《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主要内容。 (1)房屋的使用人、房屋地址、住所证明的使用期限、编号等。 (2)临时住所证明的用途、注意事项及失效事由等。 (3)由住所的使用人与提供人签署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届满,该住所需继续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的,应在有效期届满20日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有关经营证照续期手续。续期后的经营证照有效期与《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相同。 (二)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的适用范围。 1.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但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十四项、十五项的规定办理。 (三)《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工商注册。 以属于临时住所使用证明适用范围的建筑物为住所的,可持《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有效期内核发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上予以注明。 申请人提交的住所证明文件包括: 1.《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住所使用人与产权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经营范围涉及许可事项的,申请人提交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部门在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上明确同意意见的,即予以办理登记注册。 三、关于其他住所(经营场所)的工商注册问题 申请人将下列房产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下列相应的住所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办理登记注册。 (一)使用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二)使用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三)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四)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五)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六)利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利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八)利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九)利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十)利用中央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十一)利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十二)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十三)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十四)对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十五)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十六)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其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七)其他依法出具的有关住所证明。 虚假注册地址的定义 现在有部分非法公司或者个人,制造、编造假地址欺骗工商,取得工商登记,这样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如果是虚假注册地址,会遭到罚款,直至吊销执照。所以企业找公司注册地址一定要找合法的公司注册地址。希望广大创业者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或方便,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居民楼注册怎么盖章? 住宅楼注册需要居委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盖章,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有的区现在可以盖章,有的区盖不了章。如果实在盖不了章的话,只能购买有的物业公司在工商局备过案的地址,千万不能购买虚假的地址用来注册.
    2017-07-14 回答:3 2641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1 不赞同TA的回答:0
  • 没有这样的查询方式
    2017-07-14 回答:4 1179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直销公司名单查询:http://www.xiechuangw.com/ask/question/969.html 传销的特征是: 1、介绍加入,即必须通过传销员介绍,才能加入传销队伍,取得传销员资格,同时只要成为传销员,就可以获得推荐其他人员加入传销队伍的资格。并且这种加入还伴随着交纳费用或认购价格虚高的产品乃至三无产品。 2、组成网络,介绍加入的目的是通过这种介绍,形成“上线”、“下线”隶属关系,组成传销网络。 3、复式计酬,传销员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取报酬,也可以以其介绍加入的传销员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获得报酬,还可以从其亲自介绍加入的传销员再介绍加入的传销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这也是维系传销网络的重要基础。 在具体实施传销行为过程中,一般呈现出以下行为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销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传销行为,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司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属于传销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017-07-14 回答:3 15957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3 不赞同TA的回答:2
  • 没查到你给的名称
    2017-07-14 回答:4 1235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营业执照在当地所属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二、如经营农药、食品、危险化学品、餐饮、特种养殖、卷烟等前置项目,就要先注册名称后办理这些前置许可证,再凭前置许可证复印件(需要查验原件)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规模较大的经营场所,如商场、酒店还应提交消防意见书;县(区)外人员还应提交流动人口计生证。 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2017-07-14 回答:3 1929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没查到你给的名称
    2017-07-14 回答:3 2431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0 不赞同TA的回答:0
  • 如何查询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企业信息结果详情 7、如果是异常企业,上方会显示很明显的红色,同时会被标注“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字样。 8、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看异常原因,或者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9、点击后可以查看到,列入异常时间、列入异常名录原因、作出列入机关、移出异名录原因等信息。 10、没有显示就是没有异常! 一般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7-07-14 回答:2 13116人看过 赞同TA的回答:1 不赞同TA的回答:1
陈美玲
购物车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