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中介公司的涉税问题?

匿名 分类:记账报税 地区:汕尾市 浏览 2558 次 2016-11-30
请问如果汽车中介公司代客户办车贷,银行批到该公司账户上,公司代客户去4S店购车,这样的模式符合中介公司的范畴吗?该缴纳什么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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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4)

  • 贷款下来是直接打到 车行(4s店)的账户,应该不会经过你公司的账户的吧?
    是先经过我公司的账户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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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贷在会计科目里属于应付账款。   会计中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有“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金”等科目;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反映资本的科目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有“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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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不包括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依据上述规定,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而销售货物的同时向购买方收取代办保险费、代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不属于价外费用的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因此,不缴纳增值税。
    请问如果那我们公司代客户办理车贷,客户的车贷是打入我们公司账户的,我们再多退少补,扣取应赚取的手续费和代付的车款,不够的就客户再付现。这样是属于哪种税种征收范围呢?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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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1 你公司贷款下来,是拿这个车去做贷款,然后拿贷款去购车,走对公账号是公司的业务收入是要交增值税的; 2 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购进的车,有开进项发票就可以认证抵扣,然后就交增值税; 3 你公司是小规模公司,公司的账户有收到钱,就要交这个增值税的税种;
    谢谢!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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