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处
法定代表人: 周有村
注册资本: 2188.48万人民币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800734203480U
营业期限 *** 至 无固定期限
企业地址: 营口市青花大街西27号
经营范围: 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提供管理保障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监督检查国际渔业协定的执行 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处理渔业生产和涉外渔事纠纷 负责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保护渔业资源、依法征收资源增值费、渔业建设费、船检费、海域使用金 颁发捕捞许可证、船检证、船员证 查处渔业违法行为 负责船舶进出渔港的签证 行使渔港监督管理权 行使渔业船舶使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负责渔业船舶的法定检验 依法实施渔船检验权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对本地区沿岸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 查处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行为 受局委托依法审核海域使用 并提请市政府颁发养殖使用证和海域使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