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付了认购定金,应该怎么维权?
夏小新
分类:工商注册
地区:毕节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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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1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在织金县房地产公司销售部门哪里看了一个商铺,当时销售人员让我交了5000块钱给他们,并开了收据和签定了一份定购合同,然后到约定签定买卖合同那天,我带上了所有资料去销售部门,我们让这家销售公司吧买卖合同和十年商铺包租合同拿给我们看,销售人员说要把钱交了他们才给合同,后面僵持了几分钟,销售人员才把合同拿给我们看,其中十年商铺包租合同里面有一些付款条约双方都有争议,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没有得到保障,就要求改一下,销售人员就说是公司要求的,不能改动,于是就协商不到一起,我们就要求退定金,销售人员说不能退。我说认购定金里面说交付的定金是作为房价款的一部分,现在合同协商不到一直,我认为可以退的,销售部负责人说定金不退、也不改合同条约,我们要求找他们公司领导协商,销售部负责人就说合同改不了,是公司规定,定金也不退,事情也不解决。现在本人认为这家公司违反了合同法里面的第一章,第三条平等原则,房开公司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我方。第四条 合同自由原则,第五条 公平原则,第六条 诚实信用原则,签定购合同时,我方应享有知情权,可是销售人员当时直接把合同拿来就叫我们签字,未把合同里面的重要信息提醒我方定金不能退,合同法第二章第四十二条 缔约过失(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三章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现在想咨询一下相关部门,我现在在不起诉的情况下如何能退回我那5000块钱?这钱还能退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