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地方税收比例

柳姣 分类:记账报税 地区:北京市 浏览 1672 次 2016-07-30
请教下,营改增后中央和地方的各种税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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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国税部门征收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利息税)、车辆购置税等;地税部门征收的主要税种(含部分基金)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他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 国税、地税部门征收缴入国库后,根据现行中央、省、市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各税收(基金)入库后分成比例如下: 增值税:75%入中央级国库、25%入市(或区、或县)级国库; 消费税:100%入中央级国库; 企业所得税:60%入中央级国库、15%入省级国库、25%入市(或区、或县)级国库。金融、铁路、石油、石化等部分中央跨地区经营企业税收地方不分享; 个人所得税——利息税:100%入中央级国库; 个人所得税—其他个人所得税:60%入中央级国库、15%入省级国库、25%入市(或区、或县)级国库; 车辆购置税:100%入中央级国库; 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100%入市(或区、或县)级国库;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市区,10%入省级国库、90%入市(或区)级国库;县级,100%入县级国库;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50%入省级国库、50%入市(或县)级国库; 此外,以上税收除中央、省分成后,属市区部分的,按现行市与各区财政体制,收入范围划分情况为:市级固定收入主要是部分重点企业及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税收;其他企业税收按照属地原则归属各区。同时,区级根据核定的上解基数承担体制上解。
    还要再请问下,营改增后,增值税不是中央和地方五五分了吗?
    201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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