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公司取名规范问题还想请教!

悬赏:10 腾先生 分类:工商注册 地区:宁波市 浏览 2283 次 2016-09-27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已经2010年11月10日国务院第1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代表机构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外国企业国籍、外国企业中文名称、驻在城市名称以及“代表处”字样,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国际组织名称;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禁止的。   代表机构应当以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从事业务活动。 目前取名是外国公司的音译+宁波办事处,但未包含外国企业的国籍,这个省略掉可以吗?
  • 我再归纳一下,名称中是否必须得有外国企业国籍,并且条例里还说要有“代表处”字样,那我申请是“办事处”就不行吗?
2016-09-27

最佳答案

美国+音译+公司+宁波办事处 美国+音译+公司+宁波代表处 这2个名称都是可以的!!!! 都是依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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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淑兰

曹淑兰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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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4)

  • 需要加上国籍,如:美国+音译+公司+宁波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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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加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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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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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加国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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