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潍坊黑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年报通过了嘛?

张蓝 分类:企业年报 地区:潍坊市 浏览 1078 次 2017-04-27
请问潍坊黑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年报通过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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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经通过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370726200048787 ·企业名称:潍坊黑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通信地址: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东风东街5762号东方花园(南区)1号商住楼1201 ·邮政编码:261041 ·企业联系电话:0536-888***6 ·企业电子邮箱:200***714@qq.com ·从业人数: 企业选择不公示 ·其中女性从业人数: 企业选择不公示 ·企业经营状态: 开业 ·企业控股情况: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有网站或网店:否 ·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否 ·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是否发生股东股权转让:否 ·是否有对外提供担保信息:否 ·企业主营业务活动: 照明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销售:灯具、电线电缆、低压电器、配电箱、电器设备、五金建材、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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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通过了 年报结果查询方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点击左下角“合作社/个体户/企业公示信息” 8、查看年报结果 9、点击查看各年份详细年度报告 10、没有显示就是还没有公示成功,有就是公示通过了!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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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报结果查询方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点击左下角“合作社/个体户/企业公示信息” 8、查看年报结果 9、点击查看各年份详细年度报告 10、没有显示就是还没有公示成功,有就是公示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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