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在新疆退伍的义务兵在喀什注册公司有什么优惠条件吗?

曹孟祎堃 分类:工商注册 地区:喀什地区 浏览 2129 次 2017-06-08
我是2016年10月底退伍的义务兵,在库车县入伍,西安人。想咨询一下在喀什注册劳务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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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依法纳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范围。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类企业中加工型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三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落实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12345系统开通企业诉求服务通道。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的,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人标准的补贴。在我市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创业项目,根据创新水平、发展潜力、管理能力、社会效益和带动就业等方面条件,每年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出100个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3-10万元的资金扶持,推荐创业导师跟踪辅导。每年资助20名优秀创业项目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EMBA、MBA等高层次进修学习,由就业资金按不超过实际费用80%且每人不超过l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建立和完善创业导师(专家)库,组建一批由优秀企业家、专家学者、各类名师大师等组成的创业导师团队,为优秀项目推荐创业导师指导,创业导师指导一年以上、创业项目经营良好的,给予创业导师5000元奖励。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创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扶持政策。台湾青年来榕创业就业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榕创业就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5〕236号)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也可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同等享受我市青年相应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台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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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惠政策挺多的,注册免去大部分工本费,经营还可以申请税收优惠,但前提是你符合优惠范围,具体的可以到都市之门咨询或拨打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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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下当地工商局和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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