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的银行U盾签名问题。

老周 分类:工商注册 地区:深圳市 浏览 750 次 2023-08-23
市监局规定:2018年5月31日起,对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业务经办人要求其签名的网银盾必须为深圳本地银行颁发。 我所在的合伙企业需要变更合伙人,能够通过外地银行发放的U盾进行电子签名吗? 合伙人是否属于这个规则规定的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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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的,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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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可以通过外地U盾签名,前提是外地U盾有数字证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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