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独资企业,2016年年报为歇业状态,现在要开业,怎么处理

幸福大龙 分类:企业年报 地区:重庆市 浏览 5707 次 2017-09-13
要办理对公账户,银行说要开业状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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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你停业、歇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还必须在税务机关进行停业、复业登记。具体办法见《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说明停业的理由、时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如实填写申请停业登记表。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经过审核(必要时可实地审查),应当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发票不便收回的,税务机关应当就地予以封存。   第二十一条 经核准停业在15日以上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当相应调整已经核定的应纳税额。具体调整的时限或额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薄及其领购的发票,纳入正常管理。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   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才能申请办理停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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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需要到所属的工商局办理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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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么久了,需要咨询下当地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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