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许可证使用范围:
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劳务派遣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分为:国内劳务派遣和国际劳务派遣。
① 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工单位。
② 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③ 用工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④ 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劳务派遣不同于传统的劳务中介还在于对就业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搜集引导,并依托全省各层次的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的各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使用范围:
人才中介(猎头):
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人才推荐
人才招聘
人才培训
人才测评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职业中介:
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
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