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的年报未按时申报,导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悬赏:20 魏净 分类:企业年报 地区:佛山市 浏览 1114 次 2017-10-25
收到通知后,因为公司人员的变动,导致到9月份才去处理,但是监管局说要罚款7000元,然后给出的建议是要么交罚款要么就注销重新注册公司。我想了解一下,为啥我在了解整个事情的过程中,未查询到有罚款一说,请问一下是否真的有这个罚款,罚款规定是?处罚力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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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2)

  • 确实是有罚款这一说,每个地区不一样,建议你先咨询下当地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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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像没年报的一般是不罚款的,现在法规也没有完善没有明确说罚款多少至多少,我看了网友的反馈每个城市罚款1000到10000万不等,每个城市都不一样,有的城市根本就没有罚款。都是根据当地工商局自己定的。 处理方法: 1、你之前不是找财务公司帮你办的营业执照吗,你可以再找财务公司帮你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看看财务公司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价格多少。那个交的少用那个方案。 2、不服工商局的罚款的话,只能到法院起诉工商局了。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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