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移出经营异常。

悬赏:25 匿名 分类:企业查询 地区:北京市 浏览 1028 次 2018-07-18
②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公章)、相关部门证明等)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相关证明材料里边的相关部门证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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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请参考:http://www.xiechuangw.com/beijing/yc/ 根据不同经营异常情形移出流程如下: 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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